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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19-09-26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护保护

1、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将安全措施目标分解到人。

2、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先培训后上岗。

3、制定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设置照明、护栏、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巡视员,避免各种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及安全文明工地评比活动,对于不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跟踪调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实行严格的安全奖罚制度。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用水管理,不允许私拉电线,用火要经许可。

6、进入沟槽底部要戴好安全帽,施工机械要定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禁带病机具设备运转。

7、由专职电工操作电力设施,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备有消防器材,场内架设线路,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8、做到综合治理的落实,杜绝劣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打印成册,人手一册,互相监督。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所有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机械设备操作工、电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大型机械设备应挂牌专人操作,专人指挥。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应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由项目经理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质安组要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完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在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公司工程技术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防火、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施工技术人员在编制支护等施工作业方案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5)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二、落实防护措施:

1、落实“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建筑行业广大职工公认的安全“三宝”,挽救过千万职工的生命,必须正确使用劳保鞋。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一是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是要正确佩戴,尤其是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使其在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时起到保护作用。凡是与电有关的作业应该佩戴绝缘鞋,防止漏电造成人员上网。

(2)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有的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并确保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必须佩戴安全鞋。必须在高度4m至5m处设一层固定安全平网,每隔4层楼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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