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导则”“吉林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导则”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打造绿色低碳、宜居韧性城市”的精神,落实住建领域“双碳”战略部署,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工作,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等相关标准,我厅组织编制了《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导则》《吉林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导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7室,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ljskj@sina.com,联系人:李怡萱,联系电话0431-82752489。
附件:1.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2.吉林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导则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4日
初审:孙学晓
复审:石景海
终审: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