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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通知公告

  豫建函〔2026〕12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低碳工作成效,加强先进经验及典型做法的宣传推广,助推全省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豫建科〔2023〕29号)《河南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豫建科〔2025〕129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省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征集范围为河南省范围内2023年1月1日之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和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项目申报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可共同申报;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应共同参与申报。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建设手续齐全,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实施主体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住建系统黑名单;

  (二)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对于具有示范意义或技术创新的特殊项目,可适当放宽;

  (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河南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DBJ41/T 290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且改造后的建筑能效水平较改造前宜整体提升20%以上;

  (四)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应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原则上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仅实施冷热源系统改造的项目,完成完整供冷季及供暖季可视为满足运行周期要求),暂不满足运行时间要求的先行上报,待满足后补充相关资料;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应为新建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类型包括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和地源热泵应用项目。应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 51368、《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且性能分级评价应不低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规定的3级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申报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四)节能降碳效益分析报告(需列明项目带动社会投资规模、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经济效益情况,新增节能能力、新增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新增二氧化碳减排能力等生态效益情况,并附具体分析过程,包括测算依据、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

  (五)相关证明资料。

  1.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①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资料、节能设计专篇及计算书等;②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图纸等);③与改造部位或系统相关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性能检测报告;④改造部位(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资料;⑤能效测评报告或者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编制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核定报告。

  2.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②设计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资料、节能专项设计说明及计算书等;③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图纸等);④与改造部位或系统相关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及性能检测报告;⑤改造部位(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资料;⑥能源审计报告;⑦按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导则》编制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核定报告。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①项目立项审批相关文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②设计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等);③项目关键设备检测报告;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资料;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⑥太阳能建筑应用对相关建筑日照、承重和安全的影响分析资料;⑦地源热泵系统对水文、地质、生态、相关物理化学指标的影响分析资料;⑧关键部件质检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检测报告;⑨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调试记录;⑩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报告(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举措,已纳入“十五五”住建领域碳达峰行动重点任务。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实施建筑节能降碳项目的重要意义,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和推广应用等各项工作。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市住建部门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后,汇总填写本市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将本市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套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1份(盖章扫描件及相关电子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省厅科技与标准处。报送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0日前,初次报送时间为9月21日下班前。

  (三)对符合省级财政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申报项目,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纳入资金支持范围予以支持。

  联系人:阎鑫娟0371-66069860

  技术咨询电话:13803853089

  邮箱:henankjc@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2028房间

  附件:1.1河南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doc

  1.2河南省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申报书.doc

  1.3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申报书.doc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报告.doc

  3.承诺书.doc

  4.市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2026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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