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6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注销)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注销)审批结果表
(2026-0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注销)审批结果表
(2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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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有资质 |
申请注销资质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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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天平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有限公司 |
1.钢结构; 2.道路工程。 |
1.钢结构; 2.道路工程。 |
同意 |
备注: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资质(含主动申请注销)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中的专项资质作废,不得再开展相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向社会出具任何建筑节能相关检测数据和结果。
2.如对审批结果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