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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十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28来源: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公示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新疆建设网网站(http://www.xjjs.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新疆建设网网站主页→公示公告”,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8年1026日至2018年111日(5个工作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厅行政许可办,逾期不予受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咨询。

联系电话:厅建筑市场监管处:0991-2824646;

 

附件:1.(第三十二批)附件一.xlsx

2.(第三十二批)附件二业绩汇总表.xlsx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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