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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物业服务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2020〕173号

 

各市(地)住建局,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城管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鹤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为全力做好物业服务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业主、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物业管理工作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形成疫情防控的工作合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联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报送等工作;充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预防和应对疫情,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三、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配合当地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的排查工作。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摸排登记,发现疫情信息,要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在车辆人员出入口设立监测卡点,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及时上报管控车辆和人员信息。
      (三)加强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及定期消毒工作。按照每天不少于一次的频次,重点对公共楼梯间、大堂、电梯轿厢、垃圾桶等公共区域和设备及公共扶手、电梯按键、门开关及门把手等高频次接触部位进行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和生活垃圾,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密闭防护,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引导业主规范投放;强化公共区域的通风工作,确保空气流通。
      (四)减少人员聚集。物业服务企业要关闭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活动中心等各类供业主使用的室内活动场所,对业主自发组织的各类社区活动,要及时给予劝导制止。
      (五)加强员工自我防护。员工要佩戴符合防控要求的口罩,凡接触到生活垃圾的保洁员工应配戴橡胶手套;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重点岗位要配备防护服。
      (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企业App、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加大疫情防治宣传力度,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疏导群众恐慌心理,引导群众科学防治,对散播谣言造成群众恐慌等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和纠正。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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