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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管理助力“地摊经济”增强城市活力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6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管理助力“地摊经济” 增强城市活力的指导意见

 

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天水、武威、金昌、酒泉、张掖、庆阳、平凉、白银、定西、陇南市和临夏、甘南州住建局(城管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基本民生,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形势下,有序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规范临街店面越门经营、大型商场有序开展占道促销和流动摊点经营工作,提出以下措施意见:

一、拓展经营空间,创造就业条件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允许在居民居住较集中的区域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自产自销农户和流动商贩有序经营;允许临街店铺及餐饮服务行业越店经营;允许步行街、夜市商户越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在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

二、科学规划布局,服务市场主体

各地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按照市场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实行一街一策、一店一策、一点一策,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步行街、夜市、小商贩占道区域等经营范围,规划经营者数量和规模,规定经营时段,开辟市场经营。

三、规范经营区间,保障城市安全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合理设置经营区间,在不占用绿地、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秩序,不造成油烟、噪声、废水污染等其他扰民行为,不侵害他人利益和不污染环境卫生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城市公共空间,全力助推“地摊经济”。

四、加强宣传引导,自觉维护秩序

城市执法部门要加强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宣传,通过告知承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商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者按划定的区域经营,严格遵守卫生保洁措施要求,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控制经营时段,自觉维护经营秩序。

五、加大环卫保洁,巩固治理成效

城市环卫保洁单位要积极完善环卫保洁措施,加强对商贩维护市容卫生的管理,形成环卫工人与商贩共同做好环境卫生保洁的良好局面,环卫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业时间,加强营业期间和歇市后的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频次,保持整洁卫生的市容市貌,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和我省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果。

六、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有序经营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街面和市场秩序的巡察力度,规范占道经营秩序,维护街面公共空间有序,巡查时应引导摊位有序摆放,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督促商贩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地摊经济”安全。

七、服务劝导为主,推行柔性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为主,对首次违法主要以正面劝导教育为主,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为目的,建立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考核,对屡教不改等违法经营者要坚决予以查处。

八、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共管共治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对夜市、占道经营、越门店经营等做好管理服务,及时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逐步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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