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
变更、遗失补办、注销
的审查意见
(2020年第14批)
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会宁县宏达建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赏文琼等373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符合变更、遗失补办、注销条件,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布。
附件:1.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遗失补办条件企业名单
2.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遗失补办条件人员名单
3. 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销条件人员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5日
1.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遗失补办条件企业名单.doc
2.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遗失补办条件人员名单.xls
3.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销条件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