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部令)的规定,我厅对近期申报的2家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企业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企业提出的应加盖印章,个人提出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邮编:150070
电话:0451-53624636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9日
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延续 | 同意 | |
2 | 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延续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