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9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黑建安办函〔2021〕3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2020年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我厅对本省8个地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因疫情原因其他5个地市上报了自查报告。现就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检查了32个项目,其中9个冬季施工项目、9个中止施工项目和14个城镇燃气运行场所,现场核查了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和实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中止项目冬季安全保障措施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09个,其中,冬季施工项目41个、中止施工项目20个、燃气运行48个,对1个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对2个项目提出立即停止施工的整改意见,对1个项目提出立即拆除设备的整改意见,对3个项目责令当地主管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其他项目安全隐患问题由属地主管部门督导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相关市、县住建主管部门都能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开展自查,并结合《全省住建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工作,下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冬季施工(中止)项目安全生产,并开展了抽查检查。并能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建筑工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积极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结转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冬季施工现场设置了测温登记监督岗,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及扫码、出入登记、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日常消杀等措施,防止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疫情,保证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住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部分地市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绥化市住建主管部门未针对“8.16”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只停留在对事故企业的处理上,没有做到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哈尔滨市住建主管部门将安全监管事权下放给所辖县、区管理,对县、区安全监管指导不到位,只停留在下发文件形式管理上,而缺乏对县、区实质性的指导。未督查检查的地市,从上报的自查材料看,牡丹江市住建主管部门没有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文件部署开展工作,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局领导没有按要求带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流于形式,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
       (二)冬季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主体市场行为不规范,个别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不在岗履职现象、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不落实、安全内业不完整、签字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到位,对建筑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管理失查,防控措施有漏洞,没有按《疫情防控专项方案》进行管理;从施工现场督查发现,现场实体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存在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等问题(具体安全隐患问题详见附表1)。
       (三)中止施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通过检查看,施工现场责任主体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施工项目办理中止手续时,没有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隐患排查,造成办理完中止手续后,现场仍然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值班值守人员用电存在安全隐患(具体安全隐患问题详见附表2)。
       (四)城镇燃气运行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燃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存在空白点,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密;如应急预案未备案、应急预案演练效果未做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内业管理还存在缺失,部分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未形成闭环管理等(具体安全隐患问题详见附表3)。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要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做到头脑清醒、警钟常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履行行业和属地监管职责。
       (二)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各地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同时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落实整改任务,不打折扣、逐一销号,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上限处罚。对因气候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需要的,坚决予以停工,确保“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期间安全形势平稳。
       (三)加大市政运维监管,确保百姓生活。各地要加强对燃气、供热、供排水企业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百姓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四)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建筑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及巡查,扎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冬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附件:1.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冬期施工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汇总表 2.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中止施工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汇总表 3.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燃气运行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汇总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