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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4来源:重庆市住建委-公示公告

渝建质安〔2021〕1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政府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改”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29号)有关要求,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效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在开展通用硅酸盐水泥物理性能质量检测活动中,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开展钢筋原材检测活动中,存在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钢筋反向弯曲性能检测活动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第三十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依法对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处理意见

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是评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部分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市场秩序,对个别工程质量判定也带来了不良影响。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在已开展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进行如下处理:

(一)对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因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后,将不予延期。

(三)对重庆市合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移交市市场监管局实施联合执法惩戒。相关处理结果涉及企业资质的,我委将作进一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严格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杜绝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发生。二是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取样、送检、见证和检测报告二维码核验等检测制度,建设单位应对检测报告全数进行二维码核验,并建立专项台账,未经核验或结果存疑的检测报告一律不得用于施工质量评定和归档。三是市质量总站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大对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报告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运用行政执法和信用评价等手段,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形成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的压倒性态势,切实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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