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盖章): 编号: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征收评(2021)022号
项目名称 |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征收单位 | 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 |
拟征收范围 | 由区征收部门按规定程序公布或告知。 | ||
拟征收建筑面积(㎡) | 住宅 | 非住宅 | 合计 |
0 | 4354.41 | 4354.41 | |
征收户数(户) | 0 | 3 | 3 |
受理单位 | 九龙坡区征收事务中心 | 受理单位地址 | 九龙坡区直港建设大厦5幢6号4楼 |
受理单位联系人 | 李超志 | 联系电话 | 023-68603708 |
公示有效期限 |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报名方式 | 书面报送 |
备注:住宅的评估费按1200元/户包干收取(评估户数据实结算);二是被征收非住宅评估费收取方式分为:总值为5千万以下的按不高于总额的3‰计算,5千万—1亿的按不高于总额的2.5‰计算,1亿以上的按不高于总额的2‰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