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情

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统计调查的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来源: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公示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及相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132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

本行政区域内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报送流程

  (一)企业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二)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它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我厅将对企业报送情况在全省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统计报表系统供有关企业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使用。用户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如遇问题请与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 010-58934169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 010-58933790

   技术咨询 010-88018812 010-88018813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8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