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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河池市代表团黄正华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2-06-01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桂建函2022343

黄正华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建议有关工作要进一步的简化手续,减少审批流程。比如在小区电梯安装方面要求所有住户同意,导致推进难度大,建议有关部门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的意见建议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认真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在小区电梯安装方面要求所有住户同意,导致推进难度大,建议有关部门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的意见建议

2018年以来,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发〔201818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桂建发〔2019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发〔20201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桂建标〔20191号)。在《指导意见》中明确广西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自主或者委托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与拟加装电梯单元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进行充分协商,经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202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降低业主表决同意门槛、优化实施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结时限,释放多项利好政策。

一是依法降低业主表决同意门槛。《通知》明确,将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意愿征询通过比例,由原先的所在楼栋业主同意率满足《物权法》双三分之二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为《民法典》规定的所在楼栋同时满足面积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在参与表决的业主中,面积人数要同时满足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是优化实施程序。《通知》明确,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程序优化为业主意愿协调、方案公示、条件审查、规划审批、设计施工、电梯安装登记、竣工验收等七个环节,并对每一环节的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对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

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对仍保留的必要审批程序作进一步简化:对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不影响周边主体相邻权等合法权益的加装电梯工程,可实行承诺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加装电梯工程,依法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施工告知承诺和竣工验收告知;使用数字化审图系统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加装电梯工程,无需另行办理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手续,相关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或备案证明材料;对未使用数字化审图系统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加装电梯工程,可将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与施工许可(告知)手续合并办理;原经依法审定的建筑设计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但未实际安装电梯的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的基础上,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强化便民服务。《通知》明确,各地要开通加装电梯业务受理窗口,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要求,制定公布本地区加装电梯办事指南、统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行集中办理、并联审查、申报材料互认共享,避免申报材料重复提供,努力使加装电梯工程审批流程更简化、监管更强化、服务更优化,实现申请人只用跑一次。鼓励各地推行各审批阶段容缺受理、承诺审批、一网通办,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针对我区当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继续探索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的长效机制,督促各市、县(市、区)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更为优化、简化、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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