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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29来源:山东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市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东营、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县城)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3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94个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和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应对降雨量予以通告。

各市(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好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1〕21号)要求,加强城市排水体系建设,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不断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防汛应急管理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山东省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山东省城市(县城)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


         附件1-2.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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