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3-16616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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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3-07-09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加强全省住建领域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武汉市房管局、水务局、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7·8”五峰县长乐坪镇山体滑坡灾害教训,现就做好全省住建领域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链条
当前,我省正处于主汛期,未来一段时间部分地区仍有短时大风、强降雨等强对流极端天气,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切实肩负起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到岗到位到人,督促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强化住建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精准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地质灾害排查整治
各市州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项目工地,重点排查整治位于山区、高边坡附近和正在进行基坑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应急方案,是否明确安全疏散撤离路线,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是否到位,工地工棚宿舍、食堂、办公楼等与周边山体是否保持安全距离,是否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影响等。强对流天气期间要及时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工地及周边环境开展雨前排查、雨中监测和雨后复查,确认安全后再复工。
三、切实加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市、县住建部门要联合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充分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对所有农房(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选址安全隐患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建在山洪和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及影响区或高边坡周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建立台账,并明确镇、村两级日常巡查、预警管控具体责任人。暴雨极端天气,该撤人避险的坚决撤人。要联合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采用削坡减载、修筑挡土墙、铺设防护网、设置抗滑桩等方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洪涝、地质等灾害情况,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发布各种预警信息,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发现地质灾害重大隐患,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重大险情、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员作用,快速掌握突发险情和事故信息,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
请各市州于7月14日前将辖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厅安委会办公室。省厅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飞行检查”和农房安全隐患整治督查,重点对各地建筑施工和农房安全度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帅元新、王拓,027-68873310。
邮箱:zac@hbszjt.net.cn
附件:全省住建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