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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河北省城市排水防涝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有关处室:

河北省气象台2023年7月29日09时48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预计7月29日到31日,我省将有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大部分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累计60-200毫米),其中保定、雄安新区、石家庄、邢台、邯郸的部分地区有特大暴雨(250-450毫米),局地累计可达600毫米以上。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研判后于7月29日11时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按照《河北省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冀建城建函〔2023〕291号),决定同步启动河北省城市排水防涝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对城市积水严重区域组织排涝,所有建筑工地立即停工,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域;保持城市排涝河道低水位运行,确保雨水行泄通畅;加强下凹式立交桥、隧道、涵洞等低洼地带管控,达到警戒水位时立即采取隔离断交、封控措施,防止车辆被淹、人员溺亡事故发生;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及时关闭公园游乐设施;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准备,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应急值班电话:0311-87902703  0311-87907369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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