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确保专家评审工作的规范、高效、公正、公平、廉洁,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202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公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与专家评审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专项资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评审员资格,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了解掌握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专项资质相应的标准和检测业务能力。
二、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参与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的研讨;
(二)参与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专家评审工作;
(三)签署《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工作纪律承诺书》。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评审员等材料复印件。请于2023年7月28日17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gczlglc@zjw.beijing.gov.cn 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部门组成评定组进行评选,形成不多于100人的专家库名单。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增补、解聘专家。
(三)评选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即认定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评审专家。
四、使用管理要求
(一)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二)如遇专家与被评审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和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情形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三)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秘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索取不收受礼金、礼品,不得借工作之机推销各类产品和设备。违反上述规定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视情况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评审专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存在以下情况的,取消专家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存在连续3次被抽取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专家评审,因职务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故意隐瞒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不遵守保密规则,干预其他专家的正常审查的,出现严重评审错误的,违反规定收受报酬或其他礼品礼金,经考核评价不满足专家要求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或经举报查实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专家资格,退出专家库。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