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21〕7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文件和标准规范,经专家评审,完成了2023年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磊,联系电话:0531-51765144。
附件:通过专家评审的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023年山东省第一批).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