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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4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黑建函〔2023227


王宇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收尾工作的建议》第3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动项目竣工验收

如您所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收尾过程中仍存在不完善、不到位的情况。我厅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由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第三方机构(全过程咨询或监理单位)、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质量控制全过程管理的运行机制,依法依规推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二、加强改造质量管理

我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全面压实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各方质量责任,落实落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确保施工质量责任可追溯、问题可整改,打造高质量、高标准民心工程。

三、科学组织施工

我厅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施工方案严格审查把关,督促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天气、工序、材料、人工等因素合理有序开展施工作业。屋面防水、保温等工程要避开雨季施工,坚决杜绝一面做防水一面治渗漏问题发生。供水、供热、燃气等管线和有线电视、网络等线缆工程要统筹施工节点控制,避免交叉撞车、相互干扰。外网施工要力争提前进场,合理压缩工期,及时保供。

四、物业管理无缝衔接

我厅通过指导各地扎实推进物业服务单位提前进驻、全程接续的管理模式,充分选择和严格落实旧改前须确定承接物业服务单位和服务模式的要求,杜绝出现放萝卜盯坑、随意更换服务单位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地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强化协同监管,严格把控工期,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曹睿明

联系电话:0451-53652076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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