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申报的“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丁公路北站地块项目”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文件等材料,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组审查并形成专项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1),审查结论为“修改”。经专家组确认(详见附件 2),认为修改后的抗震设计文件达到专项审查的要求和深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44 号)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11 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予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贯彻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有关要求,落实专项审查意见,并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认真核实专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工程抗震安全。
附件: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报告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