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村〔2023〕149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科〔2023〕5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申报对象
申报第八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为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二、申报程序
由申报地所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请各盟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并于2023年9月28日前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信息平台录入并上传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建科〔2023〕50号)
联 系 人:司慧、邢晓燕
联系电话:0471-6945781、13847103891
邮 箱:nmgzjtcz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