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4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期间,我厅在网站发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撤回国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建设工程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对国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拟撤回资质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国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未提交申述材料或申述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国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详见附件)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研究,决定依法撤回上述企业相关资质。
各市应及时通知所属企业并收回资质证书,于2023年11月30日前交至省厅审批处。
联系电话:0351-3580010/7731389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