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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14来源:山东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抽取5市、29个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建筑节能扎实推进各市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持续保持100%。因地制宜,结合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与零碳建筑、光伏建筑应用等,积极争创省级试点示范。1-10月,全省建成节能建筑1.58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81.05万平方米,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7985.31万平方米。济南、聊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烟台、威海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

)绿色建筑全面落实各市认真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推广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个、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6个1-10月,全省新增绿色建筑1.58亿平方米,14市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济南市新旧动能转化起步区划定重点片区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青岛市作为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发展试点通过国家终期总结评估

(三)装配式建筑发展持续深入。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着力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重点强化施工图审查政策性把关作用,扎实推动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项目按比例采用装配式建筑,并以新建校舍等项目为重点推广钢结构建筑。1-10月,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422.38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态势持续保持良好。

、存在问题

通过抽查在建项目梳理各市自查总结报告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进展与年度目标任务存在差距。对照《2023年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任务》中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数量指标,除青岛市外,其余15市此项任务均未完成,且仍有5市尚未开展星级标识认定工作。二是相关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等设计深度不够、内容不全,对现行标准中相关参数计算方法和取值要求不规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得分项在设计文件中未充分落实等。三是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项目外墙外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材料进场把控不严,检测报告与现场材料不符,隐蔽工程留存资料不全,未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四是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在施工、验收阶段,装配式建筑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还不够明确,有的项目存在装配式建筑要求未落实到位问题。

、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被抽查市要督促项目有关参建主体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其他进一步自查核实,做到举一反三、应改尽改。

(二)抓紧推动年度任务落实。各市要认真对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继续查缺补漏,推动各项工作及指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其结果将作为对各市能耗双控考核的打分依据。

(三)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各市要继续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有关部署要求,健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运营、检测、咨询等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联系人:郭磊,联系电话:51765144,邮箱:guolei@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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