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厅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中发现刘明明等27人存在将个人不同证书分别提供给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省外其他企业同时使用的现象,疑似“挂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涉及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聘用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向我厅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0618)。企业申诉的,经办人与涉及的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人员在职证明、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人员申诉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社保及相关陈述材料;逾期未申诉或申诉资料不齐全的,我厅将于2024年2月7日起将相关人员纳入异常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对认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本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通报,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差异化监管。属于个人信息、证书被企业或中介机构盗用的,相关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鉴,充分认识“挂证”的危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共同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附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