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86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建标〔2023〕184号)等有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盟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赤峰市科海明珠二期1-18#楼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星级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类型 |
1 | 赤峰市科海明珠二期1-18#楼 | ★★ | 赤峰市松山区 | 居住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