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村函〔2023〕95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房安全工作,严查农房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住房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房安全巡查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的通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按照山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对农房结构安全、边坡防护、围护结构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长期无人居住但春节返乡人员居住”的农房要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
鼓励农房产权人(使用人)开展农房安全自查,加强农房安全监测。对正在修建的农房,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二、加强农房应急处置
各地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农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采取“三个立即”应急措施:立即清人停用、立即设置警戒隔离措施、立即发布危险告知书,及时开展隐患整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该鉴定的鉴定、该管控的管控、该整治的整治,将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要压实责任,加强农房应急值班值守,完善低温大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送,确保通信畅通,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房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3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