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市场化工作,切实发挥审查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建消字〔2023〕176号),新增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有效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新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单位及人员名单.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