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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来源:贵州省住建厅-其他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办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复核程序及要求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复核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资格复核,等待复核结果。

复核通过的,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复核不通过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二、复核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3月8日16:00。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二)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2)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

咨询服务电话:0851-8536000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3年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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