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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来源:新疆自治区住建厅-公示公告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为加强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面向全公开征集城市绿化专家库专家,请你单位结合实际推荐合适人选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区范围内从事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科研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高等院校教师等。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城市园林绿化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熟悉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热心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愿意为新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建议;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二)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三)参与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提高行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完成专家库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法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对照专家条例和工作职责要求,如实填写《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推荐表》(附件2),本人签名同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综合评定及公示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专家进行综合评定,评选结果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

请于202461日前将《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报名表》《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PDF版发送至253997206@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专家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管理机构将对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专家本人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二)专家库管理机构将定期组织专家交流活动,加强专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三)专家库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专家库的构成和人员。

焦俊杰

联系电话:0991-8893122(传真) 18690895588

    箱:253997206@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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