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你单位承建的和田市伊里其乡阿克铁热克村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我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第十四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第一款,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的规定,对你单位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的行政处罚。
近日,你单位提出解除暂扣申请。我厅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认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