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24〕275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评标专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省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效用,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现将整治规范期间排查出的3起招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1:青海伟辰建设有限公司在海东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区二期2#、3#楼室外工程标段一中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不规范
基本案情:1.中标单位青海伟辰建设有限公司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4项业绩证明材料与网页版查询不一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2.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不规范,招标代理合同中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青建工〔2022〕289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依据及内容:处理依据及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海伟辰建设有限公司处以中标价千分之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3735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青建工〔2022〕289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招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公司退还中标人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典型案例2:青海众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果洛州州本级智慧供暖改造(二期)项目第二次标段一中提供虚假资料
基本案情:果洛州州本级智慧供暖改造(二期)项目第二次标段一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青海众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并于2023年10月16日最终获得中标,中标价17556048.8元。经核查,青海众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海东市平安区白沈沟流域农村污水管网二期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资料与实际不符,该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果洛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海众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5336元,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以罚款6320元。
典型案例3:陕西昌昊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亿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个项目中串通投标
基本案情: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黄南州数据局利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对上述2家公司串标行为进行核查。经“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分析,陕西昌昊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亿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河南县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南州尖扎黄河路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同标段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处罚依据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陕西昌昊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款59648.69元,对企业法人张某罚款2982.43元;对青海亿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59648.69元,对企业法人贾某罚款2982.43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守法原则,严重扰乱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引以为鉴,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持续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采用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形成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招标人要加强内部管控措施,切实承担招标投标活动的首要责任。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活动。投标企业要以被通报典型案例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投标活动,树立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规范经营,积极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