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保〔2024〕263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各市(州)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兰州新区经发区、科技局:
现将《甘肃省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甘肃省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政务服务、提升行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69号)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群众视角出发,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业务管理为目的,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为抓手,规范做好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拓宽受理渠道、强化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归并材料表单、缩短办事时限,构建公租房申请“一表申请、一网核查、一窗办结”的审批服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大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区)办理辖区内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业务。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申请公租房线上办理,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受理模块,采用服务事项申报电子表单的方式,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调用等措施实现申报电子材料免提交、少提交,推进申请公租房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2.线下办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业务集中办理职能,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四、重点工作
(一)统一标准“一表申请”。各地要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流程图》、《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材料清单》、《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1-4),认真梳理本地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事项标准、业务流程、材料清单、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办理标准、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冗余材料。要实现申请人通过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或者线下受理窗口填写等方式,采集申请家庭信息、跟踪办理进度、查询审核结果。各级审核人要对照“一表申请”内容,核验申请人信息,一次性反馈审核结果。
(二)高效联动“一网通办”。各地要联通住建、人社、自然资源、公安、教育、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数据,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异地事项跨域办。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申请公租房核查数据方面提供支持,实现数据共享、并联核验,推动构建信息核查一张网机制。通过数据并联,快速高效实现对申请公租房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房、婚姻、车辆、社保、低保低困、学历等信息的核验,生成可视化、精准化、智能化审核结果。凡不能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在线核查的,数据提供部门要按需向同级住房保障审核部门提供信息核查支持,以达到多渠道、全方位、精准化服务群众。
(三)优化服务“一窗受理”。各地要将申请公租房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线下“只进一门”,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要全面打通公租房申请审核各环节,公租房申请均按照线上办理要求开展受理、审核、公示和反馈工作,对符合政策的家庭及时实施住房保障,组织开展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四)群众咨询“一线应答”。各地要围绕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梳理申报条件、审核标准、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申请表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录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专业、高效的服务。
五、职责分工
1.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落实,组织各责任部门完成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材料整合、表单改造等工作,编制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业务流程、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协同省大数据中心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公租房业务办理,对接各责任部门具体事项的系统数据,配合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平台统一入口受理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事项,推动实现申请公租房高效办理。
2.省大数据中心。配合省住建厅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公租房业务办理,协同省住建厅通过全省大数据平台对接各责任部门具体事项的系统数据,提供申请公租房所需数据共享交换功能,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一网通办”。
3.省级各责任部门。省公安厅负责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居住证、车辆信息核验;省民政厅负责申请人婚姻、特困、低保、低收入人员等信息核验;省人社厅负责申请家庭成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退休人员参保信息核验;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申请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省教育厅负责新就业无房人员学历信息核验。各责任部门要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接口,严格按照《省直单位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向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系统数据,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数据核验。
4.市县相关部门。市县统筹负责优化本地区政务服务和推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常态化督导落实。市县对照重点工作要求,2024年10月底前,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完善办理流程、申请表单、申报材料、办事指南,并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优化完善知识库、事项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形成一张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一个数据互通流程图,明确数据需求和获取渠道,确保所需数据共享;2024年12月底前,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上线测试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强化条块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支撑,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要围绕申请公租房“高效办”“一次办”,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完善部门间联络沟通机制,共同解决难点堵点,积极打破数据壁垒,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和数据时效性,协同高效办理,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三)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强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在平台使用、政策解答、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方面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群众意见收集,开展针对性问题研究分析,持续提升公租房申请服务水平。
附件: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流程图
3.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材料清单
4.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