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通知》(闽建科风貌函〔2024〕3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2025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的申报、评审。
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初审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定,拟将10条街区(传统街巷)、30个镇村、5个县(市),列入2025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并予以省级财政补助。
现将以上拟列入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3),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省住建厅科技处(风貌)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610014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拟列入2025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名单
2.拟列入2025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名单
3.拟列入2025年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