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我省第一届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即将届满,根据《贵州省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省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有关技术人员。
二、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具有15年以上勘察、设计或科研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熟悉国家和贵州省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水平。近5年来主持过不少于2项建设工程超限边坡勘察设计工作;或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与岩土工程勘察相关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
(四)本人愿意服从我厅对专业委员会成员的管理要求,所在单位支持其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检查等工作。
三、原专家续任条件
(一)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近5年来参加过不少于3 项建设工程超限边坡设计方案论证工作。
原专家委员会委员不自动续任,均按推荐程序重新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填写《贵州省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准备其他相关报送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报:各单位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汇总后(见附件2)报送至我厅;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3名专家;
(三)集中审核:我厅勘察设计处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认真初审筛选后,组织评审会对初审通过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定公布:专家名单经审定后正式公布,任期3年。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贵州省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贵州省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WPS版);
(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或者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燕;联系电话:0851-85360885
电子邮箱:yinyan@guizhou.gov.cn
附件:1.贵州省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