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质〔2025〕6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内建质〔2024〕114号)有关要求,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4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地区申报工地的创建过程控制、资格审核及材料审核,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内建质〔2024〕114号)有关要求的确定为自治区示范工地推荐项目。
二、申报流程
推荐项目的施工单位登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办事服务-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奖励和表彰事项进行申报。书面申报材料由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5日—2月14日,书面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
四、其他事项
推荐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包括: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有变更的应附变更手续);创建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实施方案;企业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形成的年度自评报告;盟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阶段检查评分表;施工全过程的影像资料。
联 系 人:欧阳东杰、张公烨
联系电话:0471-6681075、0471-6681084
附件:1.2024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项目汇总表
2.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