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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来源:湖南省住建厅-事前公示


湘建房函〔20255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物业管理行业2025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和我厅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在11月底前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住宅物业项目为主。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方式;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及中标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与选聘等。

(二)承接查验及备案。包括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前的现场查验情况;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新老物业服务企业交接时的物业查验情况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职责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职责的情况等。

(四)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商委托履行商品住宅交付义务,将预收物业费作为交付条件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等。

(五)利用共有部分经营及公共收益管理。业主共同决定利用共有部分经营的情况;利用共有部分经营的合同签订情况;公共收益的收支管理情况等。

(六)信息公开。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公示情况;公共收益管理信息公示情况等。

(七)安全台账管理。住宅小区安全台账信息化报送情况;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告知、劝阻制止、报告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等。

(八)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移交或者擅自占用物业共有部分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处分物管用房、业主共用部位的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及抽查比例

采取随机抽取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按照1%-3%的比例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同时,对信访频次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四、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将交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处理。各市州要督促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处置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按照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时涉及多部门职责的,要主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共同处置、联合执法。相关情况要按时报送我厅。

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未备案、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违规装修、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交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为全面加强行业监管,结合我省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请各地尽快通过湖南省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完善物业管理区域、承接查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信息,其中住宅物业项目要全部录入,确保一个不漏。

2.各市州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并根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工作要求,会同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抽查。相关情况请于1130日前报送我厅。

3.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检查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付红    联系电话:0731-88950041

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414

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表

检查时间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项目地址


法人代表及

联系电话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承接查验及备案


物业管理区域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利用共有部分经营及公共收益管理


信息公开


安全台账及相关备案情况


 







受检项目(企业)负责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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