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销号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十四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措施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江西省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对此,江西省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48个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但“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整改措施
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具体措施为:
1.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约谈。
2.召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座谈会。
3.印发《关于开展城镇污水管网相关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4.定期通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5.印发《江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城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
三、完成情况
以上整改任务均已完成。
1.2018年7月,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实施约谈。
2.2018年底,召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分析我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低的主要原因。多次召开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和专题培训,研究具体举措,部署工作任务,提供专业授课,强化地方专业能力。
3.印发《关于开展城镇污水管网相关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办文〔2018〕41号),组织全省各市、县排水主管部门全面摸清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管理、运行现状,并对部分市县开展调查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印发通报。
4.2018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14期城镇生活污水运行及提标改造有关情况的通报。
5.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从2018年“回头看”到2020年底整改期间,全省新增污水管网1373.2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6.66万立方米/日,城市进水BOD浓度由2018年的57.99mg/L提升至62.01mg/L,全省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截至2024年,全省累计建成污水管网2.52万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607万立方米/日,进水BOD浓度达78.53mg/L,分别较2018年提高1.43万公里,198万立方米/日和30%。
本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86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