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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全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运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9来源:山西省住建厅-公告

公告〔202515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我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省直分中心、焦煤分中心隶属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1912人,其中,在编1159人,非在编75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6790家,净增单位3498家;新开户职工28.63万人,净增职工0.88万人;实缴单位60834家,实缴职工377.56万人,缴存额661.2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10%、0.23%、4.39%。2024年末,缴存总额5961.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8%;缴存余额2257.59亿元,同比增长9.17%。

表1  2024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

实缴单位(万个)

实缴职工(万人)

缴存额
(亿元)

累计缴存总额(亿元)

缴存余额(亿元)

全省

6.08

377.56

661.28

5961.29

2257.59

太原

2.16

124.33

252.77

2330.87

825.78

大同

0.39

34.43

54.48

549.40

181.92

朔州

0.20

13.01

27.24

255.02

95.32

忻州

0.42

19.68

29.83

271.67

100.31

吕梁

0.38

24.72

46.93

346.24

149.80

晋中

0.41

24.44

36.00

305.37

135.91

阳泉

0.20

17.73

30.32

273.26

102.42

长治

0.49

31.72

52.04

441.47

172.98

晋城

0.34

28.56

47.54

427.23

166.38

临汾

0.56

29.15

44.63

402.25

174.64

运城

0.53

29.79

39.52

358.51

152.14

    (二)提取2024年,142.5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71.73亿元,同比增长1.5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34%,比上年减少2.0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703.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60%。

2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

提取额
(亿元)

提取率
(%)

住房消费类提取额
(亿元)

非消费类提取额
(亿元)

累计提取总额
(亿元)

全省

471.73

71.34

331.79

139.94

3703.70

太原

187.94

74.35

132.90

55.05

1505.09

大同

36.43

66.87

24.53

11.91

367.48

朔州

18.86

69.24

14.13

4.73

159.70

忻州

23.40

78.46

16.30

7.10

171.37

吕梁

33.90

72.23

25.10

8.80

196.44

晋中

23.01

63.94

14.10

8.92

169.46

阳泉

20.03

66.07

14.38

5.65

170.83

长治

33.45

64.28

24.34

9.11

268.49

晋城

33.78

71.05

25.99

7.78

260.85

临汾

29.88

66.96

19.71

10.18

227.62

运城

31.03

78.53

20.32

10.72

206.3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9万笔265.36亿元,分别同比减少13.49%、10.5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8.91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95万笔2924.19亿元,贷款余额1577.2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4%、9.98%、3.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86%,比上年末减少3.68个百分点。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33.1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93%,比上年末减少0.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45亿元。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27万53.98亿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7.32亿元,异地贷款余额290.38万元。

3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

放贷笔数
(万笔)

贷款发放额
(亿元)

累计放贷笔数
(万笔)

累计贷款总额
(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率(%)

全省

6.09

265.36

94.95

2924.19

1577.23

69.86

太原

1.85

88.20

28.49

1109.82

592.28

71.72

大同

0.49

21.76

6.72

233.26

140.43

77.19

朔州

0.15

4.89

3.87

83.94

36.73

38.53

忻州

0.20

8.05

5.06

133.96

64.74

64.55

吕梁

0.36

15.42

3.58

107.03

60.95

40.69

晋中

0.44

17.90

6.31

197.17

110.01

80.95

阳泉

0.17

6.82

3.48

88.50

46.02

44.93

长治

0.72

32.33

7.50

239.91

145.36

84.03

晋城

0.48

18.81

7.28

224.73

126.30

75.91

临汾

0.60

26.02

9.67

257.67

139.04

79.62

运城

0.62

25.15

13.01

248.22

115.36

75.82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315笔1.92亿元,当年贴息额0元。当年赎回6283笔18.06亿元。2024年末,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4.45亿元。                                              

    )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99.65亿元。其中,活期0.1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7.60亿元,1年以上定期560.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1.26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86%,比上年末减少3.6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667833.92万元,同比增长5.12%。其中,存款利息178987.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88391.33万元,其他455.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349763.75万元,同比增长8.1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8716.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9835.71万元,其他1211.6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318070.17万元,同比增长2.01%;增值收益率1.47%,比上年减少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2153.7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508.9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9407.48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199.5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900.10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8126.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2364.96万元。

4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

业务收入

(亿元)

业务支出

(亿元)

增值收益

(亿元)

增值收益率(%)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

提取管理费用(亿元)

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

全省

66.78

34.98

31.81

1.47

3.22

3.65

24.94

太原

24.56

13.03

11.53

1.45

0.16

1.28

10.08

大同

5.12

2.71

2.41

1.40

0.03

0.00

2.39

朔州

2.30

1.40

0.90

0.99

0.37

0.15

0.38

忻州

3.22

1.49

1.73

1.8

0.65

0.12

0.97

吕梁

4.44

2.29

2.14

1.48

0.00

0.45

1.69

晋中

4.20

2.12

2.08

1.60

0.00

0.32

1.76

阳泉

2.68

1.52

1.16

1.19

0.46

0.28

0.42

长治

5.12

2.67

2.46

1.5

1.45

0.01

1.00

晋城

4.88

2.61

2.28

1.43

0.00

0.33

1.95

临汾

5.32

2.64

2.68

1.6

0.10

0.39

2.19

运城

4.94

2.49

2.44

1.65

0.00

0.32

2.13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34647.53万元,同比减少1.10%。其中,人员经费21717.57万元,公用经费2581.27万元,专项经费10348.6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610.02万元,逾期率0.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7765.99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44%,国有企业占40.21%,城镇集体企业占1.75%,外商投资企业占2.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9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5%,灵活就业人员占1.82%,其他占2.53%;中、低收入占98.51%,高收入占1.4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97%,国有企业占25.11%,城镇集体企业占1.65%,外商投资企业占3.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5%,灵活就业人员占7.84%,其他占3.85%;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3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16%,租赁住房占17.6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5%,其他占2.2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16%,高收入占2.84%。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84%,90-144(含)平方米占78.95%,144平方米以上占11.21%。购买新房占74.1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1%),购买二手房占18.70%,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占0.04%,其他占7.1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3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1%。

贷款金额中,30岁(含)以下占28.90%,30岁-40岁(含)占49.61%,40岁-50岁(含)占17.02%,50岁以上占4.4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9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05%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

    (四)住房贡献率: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30%,比上年减少8.6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适应房地产供求关系新变化,出台降低首付款比例、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等群体最高贷款额度、结余资金宽松的城市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限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等6条支持政策并进行详细解读。指导各市公积金中心重点着眼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持续优化租贷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提取支持范围、放宽“商转公”商业贷款发放时间等方面调整33条政策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人数71.82万人,同比增长44.64%;提取额83.04亿元,同比增长22.08%。

(二)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试点政策措施,邀请上海财经大学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继续指导晋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加大试点经验推广力度,联合团省委在晋城市召开现场交流研讨会指导各市公积金中心,结合当地实际,参照住建部工具箱修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山西青年报》等媒体阵地,对各市政策进行了专刊连载报道,向广大青年人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2024年,全省共6.8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4.3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4万笔2.97亿元,为1997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21亿元。

(三)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按照国务院优化政务服务要求,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研究出台《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国务院、住建部统一部署的2024年第一批高效便民服务事项,公积金便民服务渠道进一步拓宽、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问题数据治理工作,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大幅提升。指导各市公积金中心按时完成了新版、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积金行业的适配性改造,实现了外国人永居证等同居民身份证在公积金行业的便利化应用。督促各市公积金中心将《个人信息表》相关数据完全嵌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效能

    (四)规范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认真履行省厅对各市公积金中心的监督指导责任,加强“线下”监管。下发《山西省关于规范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调整)审查备案的通知》,全面梳理各城市中心的现行公积金使用政策,紧盯提取、贷款政策执行偏差或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予以纠正。以国务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契机,加强“线上”监管。统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件资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将每个环节的审批进度全部留痕。使用住建部电子稽查工具,对各市疑似违规发放贷款进行了逐笔线下检查,提升公积金贷款技防水平,堵塞管理漏洞。

    (五)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下发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依据有关政策和业务标准,重申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划拨、转存相关规定,并将量化指标纳入对各市公积金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持续加大逾期贷款清收力度,通过月调度、季通报、现场办公、重点约谈等方式,从“一笔一策”清逾方案的执行情况、产生原因、担保责任、化解路径逐笔研究分析,减存量、化增量。全年净减少逾期贷款3632.09万元。逾期率降为0.05%,降幅28.57%,为历史最低水平。

(六)提升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邀请住建部和省内专家分层级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就当前房地产发展形势、金融政策走向进行了培训。针对公积金使用需求不足、存款利率持续下调、公积金与商业贷款利差收窄等情况,分别组织各市公积金中心分管归集提取、住房贷款、资金管理、数据质量提升的负责同志召开现场交流研讨会。通过培训和以会代训,思想进一步解放,思路进一步拓宽,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

(七)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通过提升服务质效、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数字化建设、多渠道宣传等,深入推进行业文明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获得多项荣誉。2024年,全行业获得省部级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7个;地市级文明单位1个;地市级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个;其他类双拥模范单位“五星级”党建品牌等其他地市级荣誉7个。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5年4月2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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