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11批二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科)〔2023〕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安佳丽等5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6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举报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
举报电话:0951-6982782
邮编:750001
附件: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第11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第11批)
序号 |
姓名 |
注册专业 |
现聘用单位 |
1 |
安佳丽 |
土木建筑 |
|
2 |
薛新华 |
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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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午宇 |
土木建筑 |
|
4 |
杨亚楠 |
土木建筑 |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罗法买 |
土木建筑 |
中源万锦通(宁夏)实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