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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入库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来源:海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琼建招函〔2025〕9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入库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评标专家、各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住建行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终审入库工作,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培训、考核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核对象

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经初审通过的人员(含新申请入库、已在库增加和变更评标专业的人员)。

二、培训及考核方式

将委托培训机构采用线上网络和线下现场同步培训授课及考核方式,学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的学员,可在我国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有互联网数据信号覆盖的地点,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按要求安装相关软件进行在线培训并考核答题。

采用线下现场培训的学员,按后续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培训及考核地点即可。

三、培训内容

(一)观看廉洁警示教育片,强化专家廉洁教育。

(二)由培训机构或授课教师结合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组织编写授课教材。一是具有现行我国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相关内容。二是要结合我省综合评标专家现状及“机器管招投标”运行情况,具有我省招投标相关政策规定、评审要点及注意事项、评标专家纪律要求、典型案例等内容。

四、培训机构的要求及条件

(一)培训机构应具备网络授课和考核答题所必须的硬件设备、满足网上教学要求和满足至少200人同时顺利在线的网络环境和相关教学应用软件的基础要求,同时具备满足至少200人的线下培训场所。

(二)培训前应根据培训人员数量、培训场所、师资力量等综合因素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三)聘请的授课教师应当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员。

(四)请于6月14日前按上述相关要求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收费标准、网络教学条件等,报我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及备案。无备案的不得承办该培训考核事项。

(五)请各合格培训机构于2025年7月12日前完成培训及考试,并将培训结果报告报送至我厅。

五、其他要求

我厅将统一通过政务短信的方式发送备案完成的培训机构名单至学员预留手机号码,请各位学员注意查收(也可通过电话咨询已备案的培训机构)。请符合考核的学员自行综合考量,择优选择一家培训机构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缺勤、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此次不得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533273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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