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5〕2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水平,依据《关于成立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京建发〔2023〕162号),现公开征集2026-2028年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专项检查专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与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客观公正,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工作,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有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机械设计与制造和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熟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工艺流程,熟练掌握国家和本市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四)近三年内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混凝土相关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授权专利;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参编正式出版专著。
二、主要职责
(一)针对专项检查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在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下,从事市、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组织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检查辅助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专项检查专家报名表》(见附件)。各单位于2025年7月11日18点前将填报完整的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sjzjnjcglzx@zjw.beijing.gov.cn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选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认定为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专项检查专家。
四、管理要求
(一)市、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根据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于专项检查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二)如遇专家所在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站点、工作所在行政区,或与受检方有重大利害关系和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情形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三)各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秘密。不得单独入企,不得单独向检查对象出具意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索取不收受礼金、礼品,不得借工作之机进行推销。违反上述规定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视情况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专家资格:连续3次被抽取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职务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故意隐瞒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在评审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经举报查实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和绿色生产管理专项检查专家报名表(2026-2028年).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陈丹丹;电话:010-5559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