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18714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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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征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湖北省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建设工作,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决定开展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专业委员会委员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行业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单位中,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办事客观公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积累,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和活动,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向省住建厅提供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工作咨询和政策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我省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三)参与研究和制订我省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地方标准规范、设计图集、技术导则,并协助开展培训宣贯。
(四)参与我省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相关政策文件的研究和制定,以及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试点项目的指导、评审、验收工作。
(五)围绕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工作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省住建厅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委托的工作。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业委员会申请人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征集通知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省住建厅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
(五)省建设科技专业委员会委员由省建设科技委聘任,每届聘期5年,聘书加盖省建设科技委公章。
联系人:汪卫,联系方式:027-87818116
邮箱:jnb@hbszjt.net.cn
附件: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数字家庭和智慧小区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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