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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补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4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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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提升考核工作质效,经研究决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补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一)调整目的

优化考务资源,加强考前培训管理,企业培训-部门考核-社会反馈的全过程闭环考核机制取消补考有利于减少重复考核造成的管理成本浪费,提升安全生产考核质量。

)取消范围

202571日起,全省范围内取消建筑施工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补考流程。

二、企业申报考核要求

(一)申报材料

企业应提交完整真实的证书新办业务证明材料考生信息必须登记考生本人有效手机号码,严禁填写建筑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的联系人电话,审核中若发现不实信息将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二)考核要求

取消补考流程,报名系统将关闭"补考申请"功能模块,同时考生应审慎选择首次考核时间,未通过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后续正式考核批次。对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人员,暂停下月报考资格,企业应重新组织培训,再次申报时须上传本次培训合格证明。

(三)培训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坚持"培训不到位即安全隐患"理念,以提升人员安全素质为核心目标,明确培训计划。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企业主体和机构质量保障责任,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能力确保安管人员持证上岗。

三、有关要求

各市地建筑施工安全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日常监管,坚决清理和查处不具备培训条件、安全教育走过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及假承诺的企业和个人。要严厉打击培训考核机构各类形式的假培训”“假考试,坚决阻断黑中介非法办证利益链。要持续提高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技能水平,为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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