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建质〔2025〕10号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国家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通信管理、气象等管理部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国家安全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气象局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初审:郭剑
复审:李洋
终审: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