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4年度全省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吉建质〔2025〕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25〕5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122户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8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监站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及电话:郭剑,0431-82759908。
附件:2024年度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公示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8日
初审:李洋
复审:郭剑
终审: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