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5年7月25日
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持续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现结合山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丰富拓展智慧应用场景,构建智能、高效、韧性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到2027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机制,搭建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丰富智慧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30年,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取得全面突破,各设区的市主城区新型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覆盖,县(市、区)重点领域城市韧性显著增强,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智能建设改造,持续提升城市设施韧性。
1.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体检。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完善相关指标和标准体系,全面排查城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完善老旧住宅电梯数量、分布和检验状态清单,全面掌握老旧房屋设施抗震性能、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登高作业面、疏散通道和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情况。依托全省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动态更新。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水、电、气、热、消火栓(消防水鹤)、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窨井等设施加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动态预警、精准溯源、协同处置,有效预警防范桥梁坍塌、城市内涝、燃气管网泄漏等事故发生。建立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物联感知设备加装标准,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应区分重点、统筹推进。(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
3.有序推进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融合升级,推动与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综合运用智慧化、信息化、数字化、科技化手段,加强对建筑施工中人、机、料、法、环全要素、全覆盖管理,全面压实参建各方责任,提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手段,实时感知建筑结构运行状态,实现对房屋位移、沉降、倾斜、裂缝等关键参数的实时监测。加快推进青岛、烟台、威海等市在房屋体检、房屋安全管理公共资金、房屋保险制度等方面探索创新,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支持各市聚焦智能设计、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建造设备装备、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装配式装修等方面,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保障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合理用地需求。将智能建造相关技术纳入省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加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将智能建造相关装备和软件纳入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重点征集范围。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智能建造应用要求。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规定落实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省国资委、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
(二)拓展智慧应用场景,统筹优化城市空间韧性。
5.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逐步稳妥推广应用辅助驾驶,实施自动驾驶“示范应用”行动,加快布设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设备,提升车路协同水平。加快建设改造智能化停车设施。加强城市配送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建设集约、高效、智慧的绿色配送体系。结合“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应急物资中转设施,提升城市应急物资快速保障能力。推动济南市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加快拓展试点示范应用场景。统筹开展全省域城市末端无人配送、烟台市全场景无人驾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推动无人驾驶全场景多领域破局成势。(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大数据局)
6.提升市政设施智慧化运维水平。打造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三维可视的地下管网“一张图”体系。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强化燃气泄漏智能化监控,严格落实管道安全监管巡查责任。落实居民加压调蓄设施防淹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加强对城市老旧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安全运行监测。统筹管网与水网、防洪与排涝,健全城区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重点设施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强化防淹、防断电等功能。(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7.推进智慧住区建设。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开展智慧便民设施进社区活动,优化提升送餐、送货、送药等便民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功能,打造智慧商圈。发展智慧物业服务,引导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开展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既有小区视频监控、周界防护等技防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畅通消防通道,建立健全数字赋能、多方参与的住区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城市住区韧性。(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8.开展数字家庭建设。将数字家庭纳入“好房子”建设内容,新建全装修住宅应设置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和环境健康监测等基本智能产品,同步配建光纤到户和移动通讯基础设施。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对传统家居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智能家居产品予以补贴,培育提供智能化家居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装饰装修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创建国家数字家庭试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三)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城市管理韧性。
9.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测绘遥感、城市运行管理等各有关行业、领域信息开放共享,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以实景三维山东为基底,搭建城乡三维空间基础数据模型,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并与国家、省级平台实现联通。因地制宜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应用,强化与国土空间等其他基础信息平台的功能整合、协同发展,进一步拓展丰富应用场景,为“数字住建”建设提供基础支撑。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应用,到2030年底,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施工图审查、竣工交付阶段提交符合数据精度的BIM模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
10.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综合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等建设成果,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省市县三级贯通,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园林绿化、停车管理数字应用典型案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1.整合共享信息系统。以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着力点,聚合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多类城市数据,集约化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应急管理、燃气供热安全管理、防洪排涝、城市生命线监管等平台。加强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探索建立支撑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协作和开放模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12.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应用安全可控技术和产品,分类分级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和传感设备的安全管控,加强个人隐私和公共数据的日常保密管理。建立健全“两地三中心”的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抗毁韧性,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全面提高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抵御能力。(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保障措施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加强统筹谋划,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定期开展政策实施效果分析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选取部分市、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探索建立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运作机制和商业模式。各级要加强工作研究,细化落实举措,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强化政策引导。(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山东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相应人才计划,支持企业培育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安全等领域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