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2〕7号)有关规定,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第三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一期)场馆工程—会展中心、厦门翔安新城2022XP04地块项目(海屿原)(1#~3#楼、5#~9#楼)2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2025年度第三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