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建设要求,根据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质量月”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品质筑家 好房惠民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一)提升质量意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项目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对《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精髓要义。要在办公场所、施工现场、官方网站、公众号宣传质量月活动口号,推动关注质量、重视质量意识提升。
(二)落实标准规范。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出台易发问题防控设计专篇,公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山东省实施指引》及配套计价依据,发布《建筑工程做法(上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与安装》《给水排水管道及连接》等标准设计图集,解读城市公园、绿道等有关政策标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好宣传贯彻,同步做好《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技术措施》《住宅工程渗漏防治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指导各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落实落细质量管控措施。
(三)注重品牌培育。举办“齐鲁建造”品牌培育提升专题培训班,在德州武城开展“齐鲁建造”武城暖通区域品牌暨产业链协同发展交流活动。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公布一批“提质筑安我先行”典型案例。发挥优质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公布第三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经验的总结宣传和复制推广,组织广大企业和社会团体到领先企业、品牌企业、试点项目观摩交流。
(四)鼓励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智能建造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公布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将隔音、防串味、防渗漏、防开裂等先进做法评选为典型工法,重点宣传推广。组织全省暨济南市住建系统“质量月”(政府开放日)观摩交流活动,全面展示好房子建设的好技术、好材料、好工艺,展示省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作品。
(五)强化帮扶指导。开展第二轮全省质量安全辅助巡查,选派高水平技术专家对部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把脉问诊。委派专家开展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助力企业尽快资质就位。加强检测行业管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层级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技术、送服务活动。
(六)推广智慧工地。出台《山东省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智慧工地项目建设指引》《山东省智慧工地项目建设图册》,指导智慧工地建设。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平台数据对接工作,指导在建工程项目完善视频监控资源汇聚,推进实时动态监管和差异化监管。
(七)开展技能竞赛。举办全国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和技术能力能力提升培训班、2025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能竞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组织技能竞赛、劳动比武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技术本领硬、服务效能优的专业化住建队伍。
(八)提升服务质量。举办全省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履约行为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深入宣传解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诉求,以优质服务和诚信履约赢得业主信任。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情况“集中晾晒”,督促物业企业规范设置公示栏,按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各地要立足实际情况,坚持务实、节俭的原则,落实“质量月”活动各项要求,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系列活动。要加强信息宣传,及时报送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行推广。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宋昊,联系电话:0531-51765160,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