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1150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科发〔2024〕15 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认定工作。经审查,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6号地块(S-1#商业楼及地下车库)、渭南市中心西片区多功能馆项目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8日